第192章 怪蜀黍-《谢邀,人在洪荒,被迫养崽》


    第(2/3)页

    站在刑天的手上。

    想想感觉好刺激。

    “吾带汝去个好地方。”

    刑天咧了咧大嘴,露出一口大白牙,看上去那么人畜无害。

    林小秋这个小白兔成功的被它给拐跑了。

    “那我真上去了,你可得端平了哈,我很重的!”

    担心弄脏刑天的手,她在上去前还特地在裤子上蹭了蹭鞋底。

    她才上去,刑天就往上抬手。

    她赶紧伸开双手,保持平衡,“哎,稳点,稳点。”

    小金担心她摔下来,赶紧随着飞起来保护。

    刑天端的很稳,走路也不颠,林小秋很快就适应下来。

    她抬起头向远处眺望,原来这就是站在巨人手上的感觉吗?

    离开了盘古殿之后,林小秋看到了很多巫族。

    在看到它们之后,林小秋总算是明白为什么她会被误以为是巫族了。

    大多数巫族都长的跟人一样,只是它们比人要高大,有的巫族会有一部分身体变成某中动物的。

    低修为的或是不爱变衣服的巫族会用兽皮或者树叶把身体的关键部位挡起来。

    它们的生活方式也跟早期的人类一样,会聚众说话,会盖一个简易的居住地,会用树枝把吃不完的肉给穿起来。

    穿梭在这些巫族中间,林小秋有一种特别亲切的感觉。

    她不由地露出一个微笑。

    人果然是群居动物啊,离开群体久了,还真有点怀念呐。

    对于她的出现,巫族并没有意外,甚至没有一个巫族多看一眼。

    “汝喜欢凶兽还是妖兽啊?”刑天突然问道。

    “这个……”

    除了自家崽崽她都不喜欢。

    一个两个都凶的要死。

    林小秋还没想好怎么回答,刑天又说话了。

    “吾喜欢妖兽,尤其是地上跑的那一种,最好没有鳞甲,身上都是软毛,长的也不要太大,吾想,汝应该也喜欢这一种吧。”

    林小秋想了想。

    地上跑的,没有鳞甲,毛茸茸的,还小小的。

    那还挺可爱的。

    “嗯,我也喜欢。”

    她肯定地点了点头。

    没想到刑天这么大的块头,居然会喜欢这种小动物,还有点反萌差呐。

    “好。”

    能够跟林小秋达成共识,刑天非常开心,它加快了脚步,来到一个石头堆砌而成的大屋子面前。

    “大锤,出来!”

    刑天把林小秋放在地上,然后冲着里面喊了一声。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