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封疆大吏-《复明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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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翔肃然道:“贫道一定竭尽所能。”
他别过柳云枫,四处打听了一下现今知府的为人。
贩夫走卒,书生商贾,他们都说知府大人是一个清廉的好官。
李翔心想:“既然为官清廉是个好官,那就是说很可能受到上面的逼迫。”江宁是江南第一都会,此处的知府论实际地位,压根不逊于朱国治这位巡抚,谁压的住他?
李翔想到了一人,江南江西总督。
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实行的是督抚制。当时全国划分为二十三个省,每个省设一名巡抚,为主管一省军政的最高长官。但巡抚之上,还有总督。
江南江西总督主管江苏、安徽、江西三省军政,是清朝最高级别的封疆大吏。巡抚虽管军政,但只是一省,侧重民政,总督是负责多省军政,且偏于军事。他随随便便都能调遣三省所有大军……
如果是他插手干预,那就……
李翔埋头苦思,跟江南江西总督比起来,朱国治就是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从他手中救人,可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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